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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推进铸造行业产业升级实施方案

http://www.nbsme.gov.cn  宁波中小在线  时间:2008-6-23
    《宁波市鄞州区推进铸造行业产业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区政府推行铸造行业产业升级本着政府推动和企业资源调整相结合、政策鼓励与依法推行相结合、产业升级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统筹协调和内外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其中对大型铸造企业通过加大技术改造,提高技术工艺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卫生等标准,实现企业竞争力得到快速提升;对规模较小的铸造企业,通过转产改造、梯度转移、腾笼换业,解决它们环境污染重、土地占用多、资源消耗大、产品附加值低等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
 
    为鼓励铸造企业推行改造升级,区政府出台了奖励政策。一、对2007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选择治理提高的,待改造达到标准后,按投入治理设备总额的10%一次性给予补助。二、对选择关闭铸造业,并且新上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的,按企业规模进行一次性补助,每家补助15万元-250万元不等。三、为鼓励关闭企业及早实施关闭,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关闭的,补助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
 
    为尽快推进改造升级,鄞州区政府要求全区铸造企业在7月20日之前,必须与所在镇乡(街道)签订关闭、转产或者是治理提高的协议,并报区经发局备案。未签订协议的企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对签订协议选择治理提高的企业,2008年12月31日前必须投入治理设备50%以上,2009年11月30日前改造完毕,改造逾期或改造后不达标准的企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对签订协议选择关闭转产的企业,2009年6月30日前关闭停产结束,逾期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来源:宁波铸造协会  编辑:Me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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