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今天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央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驻灾区央企和在灾区有所属企业的央企,要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切实按照预案要求,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措施有力,处置及时。
《通知》要求各央企统筹使用企业资源,首先做好自救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可能造成更大影响和危害的重点部位、关键场所,特别是核设施、水库、危险化学品等的监测和控制,预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研究并采取有力的应对措施,努力避免次生灾害造成更大的损失。要加强央企之间的协同配合,相互救助,形成整体优势。
《通知》要求,要全力抢修重要基础设施,认真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电网、电力企业要千方百计抢修受损设备和线路,密切监测设施运行状况,确保受灾严重地区的电网安全和有序供电。电信企业要尽最大能力迅速抢修受损线路,尽快恢复地震灾区的通讯畅通,为救灾创造条件。煤炭、石油、运输和涉及救灾急需物资的央企,要认真做好生产调度,保障灾区需要,对灾区急需的粮油食品和其他救灾物资及生活必需品,有关企业要千方百计安排生产,满足市场供应和救灾需要。具备条件的央企要积极参与灾区救助和灾区重建等公益工作,其他中央企业也要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在抗震救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全社会抗震救灾工作作出表率。(记者 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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