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业用地单位面积实现增加值要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5倍以上,集聚全市一半以上的市级以上科技研发机构、创业孵化企业和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人才,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全市的三分之二。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跻身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国家高新区行列。
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宁波国家高新区是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成果,也是我市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意见》提出,高新区的发展必须围绕创新链、创业链和产业链的建设,集中发挥科技研发、创业孵化、高新产业示范和机制创新等功能,构建起以核心区为基础,与联动区、扩散区相呼应的开放式发展体系。
作为宁波自主创新的引领区,宁波高新区将集聚要素,整合资源,加快宁波研发园区建设。力争“十一五”末研发园区建成后,集聚100家科技研发机构、1000家创新服务机构和创业企业、20000名科技人才,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的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和输出基地。
《意见》指出,宁波高新区将着力研发机构管理体制创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机制为主的原则,设立若干面向全市的行业研发中心和行业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引导和组织各类研发机构面向宁波产业需求,开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应用前景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研发,为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宁波高新区将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软件、新能源与节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基地,大力推进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尽快形成全省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宁波高新区将划出专门区块,建立新能源、汽车电子、软件等专业产业园,严格控制专业产业园的企业准入,积极占据产业链的高端,努力形成在全市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高新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同时,对不属于高新产业的原企业用地,要加快置换和产业转移,形成有效的土地退出机制。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开发和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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