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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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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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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综合工业经济情况;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考核、机要、保密、财务管理、议(提)案办理和行政事务工作; 编辑《慈溪工业》;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劳动工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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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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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及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负责经济运行统计;组织培育市重点骨干企业;指导企业国际化经营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横向区域经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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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与科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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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市企业投资与科技工作;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制定工业企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编制全市技术改造投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指导企业投资方向;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全市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和协调全市重点技术创新、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实施;研究提出工业园区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工业园区布局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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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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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负责协调企业改革,指导企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对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集团的规划制定与培育工作;负责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和认证工作;指导企业提高信用;参与企业减负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财务统计和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乡镇企业的计划、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负责中小企业综合性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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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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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监察职责;监督管理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督促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负责做好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劳动保护和特殊岗位工种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工矿企业审查、验收和监察工作;做好矿山企业和其他特种行业安全条件许可证的审查、复查工作;行使矿山安全监督监察职能;负责查处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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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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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订工业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药品、机械、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等行业;负责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和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管理全市广告业,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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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电力与资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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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电力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电力建设、电力供需、电网运行有关问题;负责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改造建设;参与研究提出电、热价格政策;负责折让电量的分配,指导节约用电;负责农村电气化建设;指导企业节约、综合利用资源和发展新能源;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规划;负责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负责节能宣传和执法工作;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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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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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市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建议;负责制订重特大事故处置预案制、督查制等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定期编报安全生产工作简报;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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