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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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精神,全面掌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营状况,现就2007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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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查对象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主,包括各类专业担保机构;调查内容为担保机构运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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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请各地在调查本地区担保机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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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请各地将填报的《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报表和该报表的电子版本,以及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情况报告(反映情况、问题和建议)一式2份,于2007年3月20日前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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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联系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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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10-68535638,传真:010-6853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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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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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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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版本发送邮箱:info@se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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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2007全国担保机构调查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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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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