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
亚欧会议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的通知
发改办企业[2007]2491号 特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落实温家宝总理在第六届亚欧首脑会议上的倡议,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主办的“亚欧会议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将于2007年10月30至31日在北京市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亚欧会议45个成员中小企业部长及官员,将围绕“创新引领未来,合作促进发展”的会议主题,以及“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政策和支持体系、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等三个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并形成有关会议成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1名负责同志;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科技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全国工商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研究室,司局级负责同志各1人。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0月30—31日,29日全天报到。
住宿地点:中国职工之家(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
会议地点:人民大会堂
四、其它事项
(一)京外参会人员统一住宿中国职工之家,统一安排前往会议地点,食宿费用自理,其他人员凭代表证参会。
(二)由于公安部统一制证,请参会代表务必于10月18日前将会议回执、以及制证所需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有电子版照片,请直接发往电子邮箱)寄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伟 廉莉
联系电话:010—68505806,68505823
传 真:010—68505826
电子邮件:sme@sme.gov.cn
通讯地址:100824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二OO七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参 会 代 表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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