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收到2008年创业基地
和公共服务平台文件的重要提示
10月18日,我司发文(传真)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供2008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有关材料。文件要求于11月2日前返回,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请尽快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胡阳辉(010-68505810)、王岩琴(010-68505811)。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