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按照我委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研究重点问题,确定明年中小企业工作思路和重点,促进中小企业又快又好的发展,我司近期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1、各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提高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的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
2、各地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及《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情况,包括出台的地方政策法规、主要工作内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围绕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增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工作重点、存在难点和问题;
4、各地结合分析总结2007年主要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2008年工作思路、重点及主要措施、政策建议等;
5、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安排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网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效果、存在问题,以及结合近年来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对如何使专项资金项目与重点工作、工作目标结合的建议等;
6、各地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运行监测情况、分析监测运行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数据统计工作进展、面临的问题和措施建议等。
二、调研方式
调研以实地考察、座谈会和书面调查形式进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按照调研内容要求,开展相关调研并将书面调研报告于11月28日前报我司(同时发电子邮件)。我司也将组织若干调研小组,赴部分省、市开展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开展调研。
三、几点要求
各省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结合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专题研究调研工作,明确重点,尽快部署开展调研。在调研中注意点面结合,对一些重点内容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和书面调研方式进行,力求准确、全面掌握情况。
除本通知确定的主要调研内容外,各地也可根据工作实际补充调研内容。
3、调研做到力争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数据祥实、分析清晰,典型突出,文字材料尽可能简明扼要,有些数据可列表填报。
四、调研时间
自2007年11月5日至30日。
五、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 王建翔 李熔
电 话:010—68505805 010-68505806
传 真: 010—68505826
电子邮件:info@sme.gov.cn
中小企业司
二OO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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