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中小[2007]151号
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局(经济贸易局、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区、大榭岛、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科学发展的经营环境,推动中小企业的孵化培育,根据《宁波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扶持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甬经中小〔2005〕69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业支持服务平台认定和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甬经中小〔2006〕110号)文件精神,2007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项目于即日起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30日。
请各地按照甬经中小〔2006〕110号文件规定的申报程序和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一式五份报市经委中小企业处。新申报的公共服务平台必须先由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认定。对已授牌的两大服务平台,经审核后按甬经中小〔2006〕110号文件的扶持与管理办法予以补助。
相关附件可从宁波市经济委员会网站(www.nbec.gov.cn)和宁波市中小企业网站(www.nbsme.gov.cn)下载,2007年度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名单和补助金额也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联系人:宁波市经委 杨倩红,联系电话:87186434
宁波市财政局 罗飞鸿,联系电话:87188174
附件:
1. 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表
2. 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技术设备投资明细清单
3. 宁波市中小企业创业支持服务平台申报表
4. 入驻企业基本情况表
5. 配套服务功能基本情况表
6. 宁波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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