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5〕15号)和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意见实施办法》(浙经贸资源〔2005〕298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节约用电工作,加大节电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确保我省3年节电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现将《浙江省节电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导向目录》)及符合第一批《导向目录》的节电技术、产品名录及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及广大企业参照执行。
附件:1. 浙江省节电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第一批)
2. 符合《浙江省节电技术、产品推广导向目录(第一批)》的节电技术、产品名录及企业名单
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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