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改办企业[2006]868号),为切实做好今年我省“银河培训”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业务
1、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法规、产业政策、工商管理综合知识和技能、创业知识和技能、技术创新、信用担保、企业信息化等。
2、培训对象以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主,兼顾对创业者、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
3、培训工作以短期集中面授的方式为主。创业培训在培训人数中占到一定比例并按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规定的统一培训大纲进行。
二、培训项目
1、农产品加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2、出口成长型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3、中小企业系统管理信息培训;
4、担保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
5、乡镇企业中小企业系统统计人员培训;
6、小企业经营者创业辅导培训;
7、中小企业学习型管理理论培训。
以上7个培训班,作为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浙江培训项目,省局正在积极组织力量,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将陆续发出开班书面通知,同时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和浙江省中小企业局门户网站“www.zjsme.gov.cn”上发布。
三、培训机构
培训任务由省局培训中心承担,于8月底前结束。
请各市将“银河培训”与本市培训计划进行有机衔接,组织好学员参训。要重视对列入或将要列入省局微小企业培育信息库的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企业主的培训。今年要求基本轮训一遍,并做好培训台帐存档,为今年省财政培训专项扶持资金提供补助依据(参阅浙乡企人函[2005]99号)。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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