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银行、经贸委(局)、中小企业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市商业银行,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我省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现决定在全省开展全省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工程,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融资难,既有金融机构服务体系不完善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管理和外部环境制约因素。要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综合解决这些影响因素,着力优化金融生态。金融生态是金融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既包括金融机构的自身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又包括其所处的外部金融生态环境,如与金融机构发展业务息息相关的企业状况及银企关系、社会信用体系、保护金融债权的法律实施、中介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工程,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以及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也是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吸引资金流入,促进中小企业全面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工程,对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工程工作目标
力争5年内,基本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融资环境:一是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产业发展政策、信贷政策协调配合;二是金融机构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制度,信贷投入保持合理增长;三是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经营机制良好;四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健全,金融债权得到有效保护;五是政府、银行、企业沟通协调渠道畅通,银企关系融洽;六是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和服务水平提高。
三、全面推进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努力构建运作规范的经营主体
1.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权责分明、分级负责、激励适度、内控严密、相互制衡的经营与管理架构,真正成为资本充足、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全面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信贷模式创新,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构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银行服务体系和经营机制。引导农村信用社抓住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契机,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使农村信用社成为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
2.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产权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努力提高盈利能力,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引导中小企业不断健全会计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自觉遵循和执行国家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按照真实、合法、有效的要求,努力规范财务制度,不做假账,切实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二)努力构建规范的制度环境
1.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各级人民银行、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建立促进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企业融资推介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搭建银企沟通平台。通过各种中小企业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金融服务洽谈会等形式,促进信贷资金与企业、项目的有效衔接,有效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2.形成更紧密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各级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分析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在银企合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共同推动地方完善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和人民银行要积极推动地方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共同推进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工作,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政策。
(三)努力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1.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级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扩大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范围,为当前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逐步建立信用档案,并将档案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积极引导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改善信用环境。
2.推进企业诚信意识建设。围绕“信用浙江”建设要求,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引导企业依照国家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按照真实、合法、透明的原则,主动接受银行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严格执行借款合同,做到按时还本付息。引导企业在改制、重组、破产过程中,不逃废、悬空金融债务。
(四)努力构建协调的市场环境
1.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发挥效益的工作重点,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尽快形成防范风险能力强、制度健全完善、业务操作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鼓励和推动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
2.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良好协作关系。各级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共同促进信用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协调沟通,明确各自职责,合理承担责任,切实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
3.加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和法律维权等服务,逐步实现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服务、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导的社会性服务和协会、商会为主导的自律性服务相配套的多层次、全方位、社会化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同时加强市场监管和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切实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市场公信力。
(五)努力构建完善的法制环境
1.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各级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欺诈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加大对金融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合法保护金融债权。
2.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适时制定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政策措施,努力改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环境。
3.研究探索提高融资服务效率的规章制度。各级人民银行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通过制定、完善适应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授信、信贷审批、信贷管理等多种规章管理制度,建立起既适应市场需求又内控严密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增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业务创新能力,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四、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
(一)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推动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发挥“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继续认真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工作,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加强信贷征信业管理,配合总行做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积极采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促进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地区非银行信用信息共享;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推动信用社区、信用村镇、信用企业建设,促进打造良好的地方社会信用环境;推动建立和谐的银企关系,互通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等信息,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推介活动,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地方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积极开拓信贷市场,改进授权授信制度,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注意防范内外勾结金融犯罪行为,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金融秩序,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同业配合,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给予信用好的客户优惠政策,降低利率水平,简化贷款手续,并在融资、担保、结算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客户的守信行为。
(三)各级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在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以全面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主线,加大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丰富创业辅导的内容和形式,改进培训方法,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强化诚信意识,推进企业诚信经营;着力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引导中小企业注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营造鼓励中小企业创业的社会环境,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构建高效和谐的创业环境。
(四)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职能部门要积极加强沟通和协调,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改善辖内金融生态,进一步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各地要及时总结辖内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生态建设有关情况并上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和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财务统计处)。
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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