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中小企业局:
省局经过几年的试点探索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在全省已有一个良好的开局。实践充分表明:创建小企业创业基地是突破中小企业土地要素制约的一个好办法,也是一条有效扶持小企业成长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政府部门为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的重要措施。它为小企业提供早期过渡、降低创业成本、缩短投资周期、促进小企业更快投入生产和快速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使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不断完善优化提升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功能,根据浙乡综发〔2005〕32号“关于加快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按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条件和标准,经各市局推荐申报,省局研究审定,决定确认余杭乔司等116家小企业创业基地为浙江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向全省公布。
望各市、县(市、区)局要加强对所属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指导和服务,认真落实《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有关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规定,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创造更有利于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连续滚动、服务周到、环境整洁、务实创新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提升服务功能,积极为小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以便孵化出更多的企业来,为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浙江省小企业创业基地116家.doc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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