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乡企外函[2008]4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
为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中小企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我国和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体之间的交流,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于今年5月30日-6月2日在山东青岛举办。本届“技展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外交部、科技部、商务部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精神,现将组织参加此次技展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展会”内容与规模
本届技展会主要由三部分内容组成:1、技术交流活动。技术交流以循环经济的节能、节水技术,新能源研发、应用及推广的中小企业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2、举办合作论坛。旅游合作论坛、制造业论坛、世界500强对话中小企业、国际采购洽谈会、APEC成员体文化交流活动等。3、企业产品展示。展会共设1200个标准展位,其中国内展位800个,由各省、市中小企业职能部门组织参展;国外展位400个,由APEC成员体有关机构组织参展。除设置综合展区外,还将另设跨国采购洽谈区、电子商务展区、国际物流展区、国际商务展区、制造业洽谈区。
二、展会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8年5月30日至6月2日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
三、展位分配与费用
本届展会以各省、市、计划单列市为独立组团单位,组委会共分配我省60个展位的招展任务。每个标准展位收费6800元。现将各市展位任务划分如下:杭州(8个);温州(8个);嘉兴(8个);绍兴(8个);湖州(6个);台州(6个);金华(4个);衢州(4个);丽水(4个);舟山(4个)。宁波单独组团(40个)。
请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参展企业,并填写《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企业报名表》(见附件一)及《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企业汇总表》(见附件二),(表格可从浙江中小企业网上下载,网址:www.zjsme.gov.cn),于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中小企业局外经处并以电话确认(电子信箱:sme2007@zj.com, xhmin@zj.com),同时将展位费汇至指定帐户。
为了圆满完成此次组展任务,请各市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月29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传真号及电子邮箱号报送我局外经处。
联系人:夏海民 秦春林 电 话:0571-85108172 传 真:0571-85154640 地 址: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邮 编:310006) 开户名:浙江省乡镇企业局产品质量监督中心 开户行:工行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39900058610
附件: 1、第五届APEC企业报名表.doc 2、第五届APEC企业汇总表.doc
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00八年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