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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乡企质函〔200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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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贸局(经委)、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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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长三角发展战略,促进长三角地区内中小企业品牌的融合、成长、发展,提高长三角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长三角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江苏省中小企业局、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商定,联合发起成立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开展长三角地区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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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首届联席会议由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承办,定于5月9日在上海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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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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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确定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工作制度、2008年度工作、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推荐办法等,启动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建设联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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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对象:1、正式代表:江浙沪省市中小企业局(办)领导、江浙两省各地级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分管领导、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2、观察员代表:全国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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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时间和地点:定于5月9日在上海市虹桥迎宾馆(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591号,电话:(021)62198855)召开)8日全天报到。请各单位自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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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参加长三角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委员会首届联席会议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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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企业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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